院长信箱


一、院长信箱受理范围

  1.院长信箱只受理本校师生员工的实名来信,不受理与学校日常工作无关的问题;

  2.对学校改革、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

  3.关系师生员工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;

  4.已向有关部门反映,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。

二、信件受理程序:

  院长信箱受理程序为:来信查阅(学校办公室)——信件处理(学校办公室秘书呈报学校领导批示后转送相关部门)——信件回复(各单位形成的答复意见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发布)。

三、信件回复承诺时限

  院长信箱来信一般应在十个工作日给予答复;情况复杂的不应超过十五个工作日;来信中请一定写清楚联系电话,以便对复杂问题进行沟通。



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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